【以案示警】第十六期:集体财务管理混乱,处分没商量!

2022-05-04

  近日,宁波市镇海区委巡察组干部再次来到骆驼街道敬德村,了解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村民对村干部作风满意度。“咱村里的干部变了个样儿,大家都看在眼里……”这个昔日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的“后进村”,现在却成了大家口中的“先进村”,群众对村干部作风满意度显著提升。

  这样的改变源自一起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此前,镇海区委提级巡察敬德村时发现,该村与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年租金22万元,租期8年,但本应汇入村集体账户的租金,却储存在敬德村出纳吴的私人银行账户里。

  是否存在违纪行为?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镇海区纪委监委,该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由于问题线索比较清楚,调查组找到吴洁了解情况。

  “我感觉租金放在我个人银行账户里和村集体村账户里面没什么区别。”面对调查组的问话,吴辩解。

  调查组进一步核查发现,除了集体资产出租收入,在吴担任敬德村出纳的近8年时间里,她的个人账户与集体账户长期混同,集体资产成了“个人私产”,随意挪用。

  证据面前,吴坦白了自己心路历程,“刚开始胆子比较小,一般挪用炒股票也没几天。后来胆子大了,转出来的时间拖得比较长。”经查,利用担任出纳的职务便利,采用工资单重复入账的方式,将村集体资金共计7370元占为己有;滞后三个月以上入账的集体资金达50余万元,对敬德村历年转贷资金收支、失地农民保险收支、土地租金等收入不入账,吴先后12次将其中的35万元挪用于买卖个人股票。最终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挪用资金罪,被镇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针对吴案件暴露出敬德村村级资产底数不清、财务管理长期混乱的问题,镇海区纪委区监委实施“一案双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敬德村党总支书记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责任的敬德村副书记、村监委主任、骆驼街道农村三资代理中心会计诫勉谈话。

  案件发生后,镇海区纪委监委向骆驼街道党工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村级财务代理,加强集体三资监管,扎紧扎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篱笆,不断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同时,骆驼街道紧抓村级组织换届契机,选优配强村班子队伍,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从村干部纪律规矩抓起,促进村两委班子作风发生转变。经过深入整改,目前,敬德村村集体年可用收入700余万,较上年度增长百万元;村级资产新签合同租金平均增幅超15%。

  镇海区监委委员 秦春波

  本案中,面对多年的村集体财务乱象,身为村党总支书记的林建民却疏于监管,导致集体资金长期不入账,甚至被挪用、侵占。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当好“领头雁”,带领村民发展好集体经济,还要管好“手中权”,用好每一笔集体资金。下一步,要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村级财务代理,全面推行村务卡制度,加强村务监督,扎紧扎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篱笆,不断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