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第十五期:土地巡查岂能马虎对待?7人履职不力被问责

2022-04-28

“建筑渣土已清运完成,20多亩耕地经过复耕,重新焕发了生机。”近日,瑞安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人员在上望街道望新村看到,曾经覆满渣土的耕地经过复耕恢复种植条件,终于放下了心中的牵挂。

事情还要从一则村民举报说起。2020年4月4日,上望街道某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家附近的农田倒满了建筑渣土。

原来,就在被举报前的2020年3月26日至4月3日期间,林某某与谢某甲、谢某乙等人经事先商量,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联系多家渣土运输公司,将建筑渣土运输至该耕地,随后非法倾倒。

经测量,被倾倒建筑渣土的耕地面积达22.24亩,相当于2个标准足球场大小,填方量为19259.39立方米。经鉴定,该22.24亩耕地属于一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2021年8月16日,林某某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瑞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

林某某等人非法倾倒建筑渣土的行为持续了七天之久,倾倒的建筑渣土体量如此之大,为何没有被及时发现?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是否履职不力?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随即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查,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建筑渣土的主管部门,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耕地保护的主管部门,两家单位对违法违规处置渣土及破坏耕地的行为均负有查处职责。

根据两家单位提供的职责分工及巡查记录,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望中队原队员胡志诚、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望所工作人员沈宋来在林某某等人非法倾倒建筑渣土期间,均没有开展土地巡查工作。

据林某某交代,为了避免被查处,他们只在夜间倾倒渣土。“除非是街道组织的专项行动,否则我们不会在夜间开展土地巡查工作。”胡志诚表示。

“就算夜间没有巡查,白天也没有巡查吗?存在大面积农田被非法侵占现象,只要巡查到位,就能被及时发现、查处。”瑞安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实际上,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望中队《日常巡查制度》明文规定“执法人员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避免巡查盲区,造成管理疏漏”“执法人员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及时上报”。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望所《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同样明确要求“土地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做到巡查不留死角”。“我们所里巡查力量严重不足,一共才5个人,一辆执法车,有时甚至需要向街道借人才能开展土地巡查工作。”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望所工作人员沈宋来解释。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2021年11月,瑞安市纪委市监委决定给予负有巡查职责的胡志诚、沈宋来警告处分,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望中队副中队长林聪、原副中队长张兆武以及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望所原副所长傅金鹏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履行领导责任不力的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望中队原中队长胡晓东、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望所所长朱富强书面检查处理。

事件发生后,瑞安市纪委市监委一直十分关注涉案耕地的复耕进度,同时要求督促上述单位加强违法违规处置渣土行为的巡查力度,结合已有的卫星拍片、渣土车辆定位系统等科技手段解决人手不足及监管漏洞问题。目前,涉案耕地已完成复耕。

瑞安市监委委员何允海:

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的发生,不仅暴露出相关责任人对巡查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更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精神懈怠、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等问题。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下步我们将紧盯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不放,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案件,督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