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办法

2013-02-26
    根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制度。进一步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局领
导每年到基层了解、调研、服务、指导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坚持局领导和处室联系旅游度假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要经常到基层联系点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牵头完成1篇旅游调研课题。建立调研成果共享机制,避免同一类问题重复调研。
    2、减少随行人员。局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主要领
导到基层调研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其他领导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所到市及县(市、区)参与人员仅限于政府分管领导和旅游局(委)相关负责人,其他人员尽可能减少。
    3、改进调研方法。开展调查研究,要运用座谈会、个别访
谈、实地考察和蹲点调研等多种方式。要多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交流,多倾听基层和企业的呼声,集中大家的智慧。
    4、注重调研实效。开展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既要到旅游业发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地方去帮助解决问题。要把基层的真实情况摸清、摸透,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真正为基层排忧解难。调研要拿出成果,不能调而不研、研而无果、有果不用。
    二、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数量。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
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尽可能合并开。全局性的年度会议和半年度会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业务处室的行业性专项会议从严控制,确实需要开的会议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报主要领导审批。全年会议经费争取减少1 O% 。
    6、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的规模,减少参会人
员,缩短会议时间。除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以外,一般不得通知政府分管领导参会,会期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内。开到全省各县(市、区)旅游部门的会议一年不超过一次。要求各市旅游局(委)领导参加的会议,会议通知必须由局主要领导签发。
    7、提高会议效率。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
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一般性部署工作的会议,不安排讨论。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提高讨论深度。
    8、规范领导干部出席活动。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统一安排外,局领导不出席与旅游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办公室统一安排,局领导一般不得自行出席各类旅游节庆、剪彩、奠基和各类旅游研讨、论坛活动。履行报批程序,局领导参加相关活动,须报局长批准。处室负责人参加相关活动,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席重要活动和外出讲课,须报局长批准。
    9、规范新闻报道。《浙江旅游》、浙江政务网和“旅游手机报”主要宣传报道全省重大旅游活动、典型事例和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调研旅游工作,原则上局领导活动不出现在头条新闻。对于局领导活动的相关新闻稿,要突出活动内容,淡化个人报道。
    三、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数量。精简各类文件,没有实质性内容或新的
政策措施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涉及同一事项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的文件,尽量合并下发。局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会后不再印发文件或通报。能以信笺头、“白头”函件等形式印发的,不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11、精简各类简报。经省委办公厅同意,我局《浙江旅游》
和《旅游参阅》简报仍保留,除此之外,所有专项工作的简报一律取消。《浙江旅游》和《旅游参阅》要规范格式、严格文字篇
幅,突出决策参考功能。已通过正式文件上报和下发的工作,不再以简报形式报送。
    12、提高文件文稿质量和时效。文件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
结构严谨、表述精练、语言精练。简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 字。答复类的批复或复函公文,紧急事项即时答复,一般事项不超过15个工作日。需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报、批转、转发的公文,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送,紧急事项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
    四、规范旅游推广活动
    13、合理制定宣传推广计划。出境旅游推广必须有统一的计
划,有明确的旅游宣传推广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任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必须首先服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工作安排,不得把出访作为一种待遇,不得根据个人需要提出出访国家或地区。
    14、严格执行出访规定。旅游宣传推广要严格按照有关外事
管理规定组团,除大型境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外,团组一般不超过6人。团组必须严格执行外事规定,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得擅自增加或改变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城市。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争取实现全年出国经费精减1O%。
    五、厉行勤俭节约
    15、严格控制经费。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和有关财务规定,强
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原则上5万元以上大额经费支出和重大活动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10万元以上的开支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度。所有未经批准的经费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16、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遵循热情、对等、节俭的原则,
严格执行审批、登记制度。局领导出面宴请的公务活动由办公室安排在指定的酒店和社会餐馆就餐,积极提倡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所有公务宴请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努力实现全年接待经费减少10% 。
    17、严禁铺张浪费。所有会议和活动现场要简朴,工作会议
一律不挂欢迎横幅、不制作背景板、不摆花草、不发纪念品。局领导多人参加同一会议的,应拼车赴会。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尽量在食堂和农家乐就餐,在酒店就餐一般选择自助餐。不得收受基层赠送的纪念品和土特产。
    六、加强督促检查
    18、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
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改进作风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的
重要内容。
    19、加强督促检查。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局党组汇报执行情况。建立考核机制,把本加去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性质严重,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20、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