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2-12-30

各部门:

2023年元旦春节和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假日环境,推动清廉过节、节俭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从自身严起,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把“两节”及寒假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严明纪律要求,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拧紧过节“廉洁弦”。

二、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打击“吃、请、送”等行为,对各类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快查快办、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三、加强廉洁教育。各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宣传“两节”和寒假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同时通过做好谈话提醒工作,在思想上打好“廉洁”预防针,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修身律己,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元旦春节和寒假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校纪委将组织开展对“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