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1-12-31

各部门:

2022年元旦春节和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责任抓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一把手”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正风肃纪相关要求,“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

二、抓住重点问题,严明纪律规矩。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及时通报。同时,要紧盯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把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加强廉政教育,弘扬新风正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宣传“两节”和寒假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

元旦春节和寒假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校纪委将组织开展对“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