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1-06-11

各部门: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在五一、端午期间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通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治“四风”树新风。

二、聚焦突出问题。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天价茶叶、高档香烟、茅台酒以及“烟票”“蟹票”、商业预付卡等税控发票等行为;聚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无公函接待、异地公务接待以及“不在本地跑外地”“利用协会打掩护”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

各级党员干部要继续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执行到位。

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纪律、规矩的、对贯彻部署不力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问责。

校纪委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