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2008-05-08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加强作风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推进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推进我院科学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省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2008年全省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08】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以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实施“两创”总战略,推动学院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要点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今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 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 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委“两创”总战略,结合学院2008年主要工作,开展学习和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为完成学院“创建省级示范”和“启动二期建设”两大工程,重点做好“六项主要工作”多作贡献。

    2. 扎实开展“重品德、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专题教育。结合上半年十七大精神学习活动,以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等教育为重点,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突出宣传先进典型。新任领导干部、新录用人员的培训安排作风建设的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 进一步做好为师生办实事工作。各级领导要经常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增进与师生的感情。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推出方便师生的服务平台,要推出为师生办实事项目。继续开展党员、干部资助贫困生和困难教工活动。

    4. 加强学院机关效能建设。简化公务接待、礼仪,勤俭办事,精减文件会议。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经常性监督检查,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逐步建立作风建设科学评价体系,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作风建设负总责。

二OO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