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底,按照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嘉兴市委统一安排下,嘉善县组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交叉入驻某县级市开展巡察。
“我们这次巡察,要盯住粮食购销等关键环节去查找和发现问题……”入驻后,巡察组多次集中学习,并开展分析讨论,最终决定将视线聚焦到该市粮食收储公司业务管理薄弱环节及资金管理高风险项目上。
尽管已经做了充分准备,但巡察工作还是遭遇了“卡壳”。
“奇怪了,这台账怎么这么完美?常理上讲这不应该啊……”巡察组发现,该粮储公司每年度的粮食收购、入库登记、订单完成等三套账目,数据严丝合缝,毫无破绽。入驻三周多,大家细心查阅了海量的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却还是被这套台账困住了手脚。
“账面上看完全没问题。但按照粮储行业实际收粮、储粮的常规操作方式看,登记资料不可能达到如此‘完美’。”有着多年粮储工作经验的干部老颜说。
巡察组随即开展实地走访。了解后发现,为了防止受气候等影响发生坏粮情况,当地粮农普遍有将潮粮直接卖给粮储公司的习惯。该粮储公司每年完成的粮食收储任务中,有近一半是以尚未烘干的潮粮方式收购的。在具体收购环节,粮储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先对潮粮称重,再凭工作经验对潮粮的实际潮湿度和所含杂质情况进行估算,并经与粮农商定后对这部分重量予以扣除,最后按扣除后的估算重量结付售粮款。正因为收粮过程存在这一“毛估”环节,所以粮储公司每年度实际收购的粮食数,必须等全部粮食烘干除杂后才能确定。
“收购初的潮粮总量、收购中的估算量、入库烘干后的实际量……既然前后要经历三次‘数据变身’,那相关数字绝不可能一斤不差地完全吻合。”巡察组审计干部小张说。
随着调查的深入,巡察组了解到,正常情况下,潮粮烘干除杂后的重量往往高于粮农卖给粮储公司时的最终估算量。将实际烘干重量减去现场估算重量,高出部分俗称为溢余粮。然而,无论业务资料还是财务资料,对溢余粮部分都没有任何记录数据。这一情况立刻引起巡察组的警觉,台账里的“真空地带”会不会就是问题所在?
带着疑问,巡察人员抽查发现,2020年该市订单粮实际收购完成量因差了788吨而未达到原定订单任务量,但据该公司相关人员口头介绍称,当年度所收购潮粮烘干后的溢余粮正好为788吨,最终仍一斤不差地完成了当年上级下达的粮食储备任务,“这简直巧合到离谱”。
巡察组紧紧咬住问题,开始穷追猛打。“这是什么?”巡察人员从一堆会计凭证中发现了几张皱巴巴的“搬运费”结算票据。票据上详细记录了某次粮食入库搬运的时间、品种、仓号、数量和经手人信息。大伙儿眼前一亮。“说不定,这就是破解‘完美’账目的‘钥匙’。”巡察组冯组长说。
根据从票据中分析出的信息,经谈话了解和反复核查,巡察组发现,凡是收购进点的粮食,从烘干、除杂、入库到出库所有搬运工作均由该市某搬运队负责,收储公司与搬运队按搬运量结算搬运费。因此,搬运费上显示的数量,能够全面真实体现每批次收购潮粮、入库烘干粮的实际重量。
通过仔细比对,这组搬运数据与此前的业务、财务台账记录有多处存在较大出入:2017年的晚粳谷入库记录数量比搬运凭证显示数量多出6550吨,说明当年度“入账”的晚粳谷中有6550吨并未实际搬运入库,疑似存在“以陈顶新”问题;2018年晚粳谷入库数量比搬运凭证显示数量少372吨,说明当年度有372吨晚粳谷未实际入库,疑似存在“倒卖新粮”问题……
随后,巡察组将该粮储公司上述“账实不符”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发现,自2011年起,该粮储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徐某某伙同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某某,靠粮吃粮,以权谋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该公司溢余粮销售过程中,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部分销售款违规私设为公司“小金库”用于发放福利等。此外,徐某某和张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今年3月,该粮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某某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均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嘉善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