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巡察,刚提拔5个月的他就被撤职!
2020-04-02
干扰巡察工作、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日前,刚获提拔仅5个多月的常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兼社会救助科科长胡水和因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撤职处理,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
“村里发展的党员都是他们近亲属。”“涉及胡村的工程离了他们家,谁都做不成。”……
2019年6月,县委对同弓乡胡村村开展重点村专项巡察,发现胡村村党支部软弱涣散、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并且,自胡水和父亲担任村支书以来,该村村支书先后由胡水和兄弟、儿子担任,村支部被村民戏称为“家族支部”。
巡察组立即向同弓乡党委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随后,胡水和儿子、时任胡村村支部书记胡羽飞被查出入党前曾受刑事处罚,入党程序、入党材料漏洞百出。因不符合入党条件,根据规定,胡羽飞被责令辞去村支书职务,并被组织除名。随后,同弓乡出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建设项目。
巡察整改扎实有力、成效明显,获得当地村民点赞。但此时的胡水和心情却坏到了极点,因为儿子不仅失去了职务和党员身份,所负责管理的建设投资咨询公司也因此利益受损。胡水和对此心生极度不满,将矛头指向了巡察组,并通过电话责问、怪罪并威胁巡察组组长。
“巡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只要有干扰行为,必须露头就打!”
常山县委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后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县纪委对胡水和干扰巡察行为开展调查。
随着调查深入,工作人员发现,在同弓乡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期间,胡水和多次致电乡党委书记和分管工程的领导,要求对胡羽飞本人和所负责企业的问题“轻处理”“软政策”,遭到拒绝后竟以“会引起公司员工上访”进行要挟,干扰同弓乡党委政府决策和该乡市场经济活动。
罔顾党纪国法者,必受惩处
。最终,面对自酿的“苦果”,胡水和后悔地在检讨书中写道:“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刚提任县管干部不久的我,在个人情感和私利面前,丢掉了党员干部的党性和原则,我愿意接受处分。”
“干扰巡察就是‘踩红线’,必定会受到纪律的严惩,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以上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常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