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关于7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通报

2019-12-27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省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纠正了一批典型问题。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不断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行为。现将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 1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徐建芬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4年4月至2018年5月,徐建芬通过截留、虚报、套取中餐补贴、差旅费等方式,将合计8.9万元资金截留后违规用于单位内部发放福利。徐建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徐建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0 2

宁波服装博物馆原馆长王以林、副馆长李本侹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王以林擅自决定将应列入单位账簿的61.69万元款项不予列入,其中53.57万余元交由李本侹保管并违规设立“小金库”,其余8.12万余元用于冲抵接待餐费。期间,王以林使用“小金库”资金向职工违规发放奖金、购物卡、年货福利和津补贴,共计35.14万元。其中,王以林领取奖金2.37万元,购物卡价值0.73万元;李本侹领取津补贴5.2万元、购物卡价值0.73万元。2019年7月,王以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3.1万元予以收缴;李本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5.93万元予以收缴。



0 3

乐清市天成第一中学校长吴福松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2017年9月,经天成第一中学校委会集体决策,采取招投标形式,将学校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承包费每年8.4万元。学校未按规定将该笔资金收缴同级财政专户,而是于2019年1月以寒假福利、会议补贴等名义全部发放给校内教师职工。吴福松作为校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吴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8.4万元已清退上缴。



0 4

绍兴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原党组书记、主任谢胜违规发放通讯和交通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7年,绍兴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先后多次违规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通讯及交通费用补贴,或违规给予报销,合计人民币4.05万元。谢胜作为时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6月,谢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全部退缴,其中谢胜退缴0.7万元。



05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处主任蔡永福、副主任戚小丽违规发放专项慰问金问题。

2014年至2017年,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处在慰问环卫工人过程中,存在管理人员和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同等发放问题,其中违规给管理人员发放专项慰问金10.7万元。2019年9月,蔡永福和分管财务副主任戚小丽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款项予以退缴。



06

台州市路桥区原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陆保东,办公室主任张霞违规购买发放超市充值卡问题。

2019年1月下旬,陆保东、张霞二人研究商量,决定将原安监局剩余的工会经费以节日慰问品和文体活动奖品的名义向工会会员进行发放。1月31日,陆保东和张霞购买了1.59万元超市充值卡,发放给原安监局21名工作人员。2月16日,张霞以日用品、食品名义在超市补开了0.78万元发票,以文体用品名义补开0.81万元发票。2019年4月,陆保东、张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实际开展的文体活动奖品款项已退缴。



07

龙泉市公路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徐敏勇违规发放移动通讯补贴等问题。

2015年至2017年,龙泉市公路管理局以电路出租费和通信费的名义违规发放移动通讯补贴共计10.33万元。党总支书记、局长徐敏勇对单位违规发放行为负领导责任。2019年11月,徐敏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班子成员领取的全部通讯补贴和干部职工领取的2017年度通讯补贴已退缴。


  上述7起典型问题,严重违反国家规范津贴补贴有关政策规定,有的经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研究决定擅自发放,有的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有的巧立名目变相发放补贴,还有的违规多头领取各种补贴,都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的典型问题,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和省委对规范津贴补贴三令五申,提出明确具体的纪律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工资纪律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的通知》(浙教组发〔2019〕29号)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津贴补贴奖金发放进行整改规范,未经批准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不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准超过规定标准、范围或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津贴补贴;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在规范津贴补贴之外,违反规定以各种名目发放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或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浙教组发〔2019〕29号文件下发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紧盯重要节点,紧盯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来源:清廉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