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悄然刮起的农产品节庆“歪风”,说不!

2019-10-29

  “这次大牌头村举办的首届水蜜桃采摘节,村里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切实规范特色农产品节庆活动,不得以宣传推广为由,向部门单位或公职人员赠送水蜜桃。”在慈溪市长河镇大牌头村首届水蜜桃节协调会上,长河镇纪委向主办村提出了廉政提醒,倡导节俭办节、廉洁办节。

  “这股廉风吹的很及时,也让村里的党员干部对如何办廉节有了底,今后,我们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按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使用办节资金,不该用的钱一分也不多用。”大牌头村党委书记陈雪锋表示。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一系列颇具地方特色、主题鲜明的特色农产品节庆活动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有的地方在节庆活动中也悄然刮起了“歪风”,向前来参加、学习、考察调研的工作人员赠送特色农产品。

  慈溪市纪委市监委瞄准“四风”新动向,通过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狠刹办节不正之风,明确纪律红线,严禁节庆活动主办方公款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和各种农产品(含提货券、现金抵用券等),要求公职人员出席、参加节庆活动时,严禁违规收受节礼,严格遵守纪律,维护党员干部形象。


  针对相关涉农部门及镇(街道、区)对特色农产品节庆活动的管理情况,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加强对节庆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借节庆活动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及组织参与“酒局”“牌局”。

  “在今年杨梅节开幕式前,我们就绷紧监督这条弦,提醒要求文化站、农办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实行资金一事一审批制,规范资金运转流程,保证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等不合理开支,2018年的开幕式费用是26.26万元,今年是17.97万元,经费压缩31.5%。”慈溪市横河镇纪委书记岑蔚华介绍到。




  “针对各地特色农产品节庆中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我们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和各种农产品(含提货券、现金抵用券等)、违规公务接待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慈溪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钱清 慈纪轩)(来源:清廉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