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

2018-09-26

        9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8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汇总情况,这是连续第60个月公布这一数据,个中不乏党的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率先垂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政风为之焕然,社会风气为之朗然,人民群众为之欣然。中央八项规定改变中国,成为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张金色名片。党的十九大之后,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出台,再次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切入点,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生动实践,体现了我们党持之以恒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

  实践证明,党中央的判断和决定是完全正确的。从今年1至8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来看,即便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对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势视而不见,把组织的苦口婆心当“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故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量问题依然较大,但增量问题令人吃惊,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显性问题仍在不断发生,是“四风”问题顽固性的表现。有的心存侥幸,躲躲藏藏继续大吃大喝,自以为组织发现不了;有的对过去“吃点拿点”的日子念念不忘,钻窟窿打洞接着揩油;有的阳奉阴违,台上讲作风,台下收红包;还有的屡教不改、惩而不戒,受批评却触动不了思想,甚至背着处分继续搞“四风”,辜负组织教育挽救的一片苦心。

  有些人言必称“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天天挂在嘴上、写在文中,可对党中央的三令五申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贰过不已,何谈忠诚?有些人口口声声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却依然故我搞着人民群众痛恨的“四风”,损公肥私,为民何在?这些人虽然是极少数,但其明暗两张面孔,屡屡踩压纪律红线,尤其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是不讲“四个意识”、不落实“两个维护”、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表现,是正风肃纪的对立面、而且往往还存在其他违纪甚至腐败行为,不给予重处则无以体现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于这些人和行为,必须毫不手软,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对主观故意特别恶劣和违纪行为特别严重,并在群众中造成极为不良影响、败坏党的形象和声誉的,可以直至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等重处分。

  诚然,监督执纪问责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但政策和温度的指向,是知错者、悔改者、觉悟者,而不是那些心无戒惧、不知悔改、与党离心离德之辈。菩萨心肠和霹雳手段都明明白白摆在面前,莫到追悔莫及,再抱怨不教而诛。

  驰而不息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必须拿出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有效处置“四风”存量的同时,重点重手惩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以“零容忍”态度遏制“四风”增量。只有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予以重处,才能以儆效尤,收到减存量遏增量的效果,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会成为空话和口号。(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