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年度考核!12月31日起,浙江党政机关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2019-11-05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浙江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一次性消费用品的消耗量持续增长,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在浙江全省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 


什么是一次性消费用品?


  《通知》所指一次性消费用品,是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向消费者提供的一次性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和餐具等用品,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的一次性纸杯等。

 


《通知》指出,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 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自2019年12月31日起,在浙江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以及民宿、农家乐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

 


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 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等餐具


  自2019年12月31日起,在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并逐步延伸至其他餐饮、饭店、快餐小吃店、农家乐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住宿自带牙刷、牙膏、梳子、肥皂等


  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可重复使用的替代用品,鼓励使用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倡导消费者自带水杯餐饮,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宿自带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

 


  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其他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鼓励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将有偿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的收入用于公益事业。

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规范塑料袋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大新型可循环物流设施使用,推广标准托盘、可循环快递箱,加快淘汰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加强节约型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设。2019年12月31日起,党政机关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自2019年12月31日起,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倡导干部职工办公或开会自带水杯。

 


倡导无纸化办公


  倡导无纸化办公,会议交流汇报宜采取电子形式,减少纸张使用比例,如需书面材料推行双面打印。

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硒鼓及一次性签字笔


  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硒鼓及一次性签字笔,推广使用钢笔或更换笔芯循环利用。办公废旧报纸、纸张、办公桌椅等推行科学化合理化循环再利用处置。

 


  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工作将纳入绿色机关、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学校、绿色市场等各类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通过正反激励措施,有效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
(来源:清廉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