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2013] 8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更好地推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推进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实施以静态告知和动态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更加明确,责任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促进我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为我局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三书两报告”制度是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工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
(一)《党风廉政责任书》。根据《省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分解》,年初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党组报送,主要内容为各党组成员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出建议。
(二)《牵头任务函告书》。根据年度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制分工文件下发后,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作《牵头任务函告书》,向本单位所属的牵头处室、单位的党组织寄发函告书。主要是明确各处室、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工作任务、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及工作职责要求。
(三)《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根据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形势分析和督促落实的建议意见制作《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报告局党组领导,抄送各处室、各单位督促他们及时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整改工作。年度内在各类专项部署、专项检查及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或者班子成员分工发生变化,使责任分工发生改变的,应及时发出《落实责任制建议书》,并对《党风廉政责任书》及《牵头任务函告书》的内容及时补充。
(四)《牵头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各党组织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交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的报告,每半年报告一次。年终,要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上报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工作和配合工作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
(五)《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年终,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上报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各党组织上报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工作和配合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下阶段的初步打算。每年年底组织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配套建立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定期反馈、工作通报等制度。负责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的具体工作,抓好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台帐建设,确保“三书两报告”制度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党组织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一岗两责,贯彻落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负责人、牵头处室(单位)、配合处室(单位)等,根据各自职责,把握重点,落实责任,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三)强化督查。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三书两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处室、相关单位积极做好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
中共浙江省旅游局党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