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4-09-12

各部门: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锲而不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持续营造崇廉尚俭的校园节日氛围和育人环境,现将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坚持以上率下,扛牢主体责

节日期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节点为“考点”,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传达落实抓好中秋、国庆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部署正风肃纪相关工作。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挥好表率作用,严格自我约束、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权力资源集中的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严防“节日病”,守牢“廉洁关”,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把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锻造优良师德师风。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送包括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精致”走账“吃公款”“吃公函”,或者“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私人会所等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严禁餐饮浪费和其他奢侈浪费行为。坚决防止“吃喝风”、“送礼风”、“打牌风”、“红包风”等反弹回潮。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师德师风学习教育要求,认真剖析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典型案例的通报,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守住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希望各部门紧紧围绕上述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遏制。学校纪委将坚持严的基调,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结合日常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校纪委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