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勤廉小单元” 培育创建及2023年度首批“勤廉二级学院”培育创建总结工作的通知

2024-05-14

各党总支(行政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新时代勤廉浙江”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纪委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工作和2023年度首批“勤廉二级学院”创建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工作

  1. 参评对象

    1.各党总支和行政直属党支部。

    2.“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分“勤廉二级学院”和“勤廉党支部”两种类。二级学院党总支可申报“勤廉二级学院”,行政直属党支部可申报“勤廉党支部”。已获评“勤廉二级学院”的党总支不再重复申报。

    (二)工作安排

    1.评选方式。“勤廉二级学院”培育创建工作按照“学院党总支自荐、实地核查、结果公布”三个阶段实施。校纪委将成立由学校办公室(党、校办)、组织部(人才办)、宣传统战部等部门组成的核查小组,开展实地核查。“勤廉党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按照“行政直属党支部自荐、专家评审、结果公布”三个阶段实施。校纪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2.时间安排。

    1)5月24日前完成自荐。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和行政直属党支部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

    2)5月27日开始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

    3)6月15日前完成培育创建工作。

    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标准。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和行政直属党支部可对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勤廉二级学院”培育创建标准修订》(详见附件1)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勤廉党支部”培育创建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梳理相关工作情况,客观进行评价,填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3),申报材料力求真实、准确、精炼,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

2.严格申报时限。二级学院和行政直属党支部于5月24日前报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申报表》到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3.严密组织核查。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在评选期间,如申报单位发生“否决项”所列事项任何一种情形的,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实地核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深化成果运用。加强对“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提升影响力。当年获评“勤廉二级学院”和“勤廉党支部”荣誉称号的,在当年度党总支或行政直属党支部所在部门党风廉政考核工作中予以加分。

二、2023年度首批“勤廉二级学院”培育创建总结工作

首批3个“勤廉二级学院”全面总结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重点突出完善机制、创建成效和特色亮点工作,校纪委将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推荐参加上级部门“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评估和校内外交流展示活动。

 

联系人:郁文;电话:0571-83686945(906945);电子邮箱:jcsj@tourzj.edu.cn

 

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勤廉二级学院”培育创建标准(修订)

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勤廉党支部”培育创建标准(试行)

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申报表

4.关于开展2024年度“勤廉小单元”培育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校纪委

2024年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