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1-09-18

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省纪委和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二、检查内容:紧盯“四风”突出表现。重点聚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行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思想麻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等行为;漠视、侵害师生利益,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工作不深不实等行为;酒驾醉驾等。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出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通报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决抵制奢靡享乐、铺张浪费行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大力弘扬新风正气,风清气正过节。

2.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执行到位。对违反纪律、规矩的、对贯彻部署不力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问责。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校纪委做好正风肃纪明察暗访有关工作。同时,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坚持实事求是,对顶风违纪严查快处,严肃问责。

 

校纪委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