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下发《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的通知

2008-09-18
各部门、各党总支(支部):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我院惩防体系建设,特制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惩防  体系  细则
 

  抄报:浙江省旅游局纪检组,浙江省教育纪工委。
 

中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8年9月28日印发

附件: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立健全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我院惩防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改革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我院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加强宣传教育,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有关法规制度文件,在全院党员中开展系列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
   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观看有关专题教育片,强化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等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在院报院刊、广播台和校园网站设立专栏,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要写一篇廉政体会文章。各总支(支部)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实施。
   三、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议事、情况沟通以及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
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对涉及学院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发挥教代会在民主办学中的作用。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
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制约,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制度。对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要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继续抓好《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述职述廉、函询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
强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深化有关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加强招生录取、文凭发放、职称评定、项目评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使用、校办企业、后勤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决策科学、运行规范、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严格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坚持和完善各类统一考试的巡查制度,严格规范学术行为,防止科研、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行为。
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
    深化校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评议,督促问题的解决。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
  五、深化作风建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扎实开展“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密切干群、师生关系,提倡“走进学生,亲近学生,关爱学生”,全面建设和谐校园。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简化会议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开展禁止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六、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等办法,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完善干部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实行干部交流。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强化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将廉政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评价指标。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有效监控预算资金运行。完善部门预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完善学院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推广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咨询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收益上缴等制度。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健全招标投标法配套制度。实施严格的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健全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推动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实行政府采购。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措施。健全供应商库、专家库、商品信息(价格)库。探索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实施“阳光收费”。根据高校收费标准,规范有关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统一向学生推荐或征订教辅材料、学生课外读物,不得通过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招生时不得以择校费、赞助费、建校费等名义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及时查处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配合省教育厅实施教育收费实时监督系统。实施“阳光招生”,加强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个公开”工作的监督。
七、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投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举报人和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权利。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切实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努力提高实名举报及时调查和结果反馈率。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综合效应。
  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制定协作办案的程序和办法。建立案件证据相互移送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案件协调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八、切实加强对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
  建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党委会定期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院党政领导与有关部门党政负责人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院纪委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院党委抓好《工作细则》各项任务的落实。
完善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把贯彻落实《工作细则》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分析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措施,确保《工作细则》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